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一、 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 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工作按照《关于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16] 18 号)执行。 凡报考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照各县(市、区)规定的时间登录网站进行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报名。按照各县(市、区)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网上缴费。县(市、区)招考办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核对本人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县(市、区)招考办打印《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 考生可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艺术类各专业。在网上缴纳高考文化课报名考试费的同时缴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费。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按专业缴纳考试费,报考音乐舞蹈类的考生按“专门化”缴纳考试费。 二、 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两个部分。艺术类专业考试又分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一)文化课统一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辽宁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辽宁省2017年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高考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包含政治、历史、地理三科内容;理科综合包含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内容。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 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时间由教育部确定、公布,考生持居民身份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在美术类、戏剧与影视学类、音乐舞蹈类三个类别实行全省统一的专业考试。 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集中统一考试的方式。辽宁省艺术类各专业统考总分满分为300分。 1.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于2016年12月4日在各市标准化考点举行。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三个科目:素描、色彩、速写,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美术类专业统考素描、色彩科目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速写科目采用默写形式。 美术类各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分值及评分标准等见《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2016年11月29日至30日,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持身份证、《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到县(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领取《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点了解考试的具体安排,熟悉考点环境,确认考场所在位置。 2. 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 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2017年1月8日。地点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五个专业: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戏剧与影视学类具体每个专业各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分值及评分标准等见《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考生须于考前一周登录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lnu.edu.cn)或“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查询本人专业统考笔试、面试具体日期、时间。 考生持居民身份证、《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于考试当天考前30分钟到辽宁大学考点熟悉考点环境、确认专业考试信息,按时间和规定要求参加专业相关科目考试。 3.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16年12 月21日至23日。地点在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五个专业: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方向),音乐表演(含打击乐、键盘演奏、流行演奏、民族器乐、声乐演唱、西洋管乐、西洋弦乐专业方向),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音乐舞蹈类具体每个专业各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分值及评分标准见《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考生须于考前一周登录沈阳音乐学院网或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查询本人专业统考笔试、专业考试具体日期、时间。 考生持居民身份证、《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于考试当天考前30分钟到沈阳音乐学院考点熟悉考点环境、确认专业考试信息,按时间和规定要求参加专业相关科目考试。 (三)省统考与校考 考生所报考艺术类专业属辽宁省专业省统考范围内专业,必须参加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辽宁省域内所有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除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及个别院校特殊表演专业外,属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在辽宁省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必须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院校可自行组织校考。 省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属我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均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其它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校考须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院校可自行组织校考。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艺术设计类”下设各专业均属我省美术类省统考范围。 考生参加校考的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和办法等相关信息由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在院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考生按各院校招生简章的要求办理报名和考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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